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金融普惠发展、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增强信息技术安全可控能力有关精神,切实提升金融IC卡的普惠性、便捷性和使用质量,2014年11月3日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提高金融IC卡安全可控能力、实现金融IC卡“一卡多应用无障碍”、提升非现金结算覆盖率的工作目标。一是要求突出重点、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将金融IC卡电子现金作为实现普惠金融的重要工具,从应用环境建设、客户体验优化、应用拓展等方面切实提升电子现金使用率和便利性;二是要求贯彻实施PBOC3.0规范,加强金融IC卡产品质量管理,推动安全可控产品及密码算法在金融IC卡领域的应用,在满足功能、性能、安全需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安全可控的产品及密码算法;三是要求积极应对银行卡交易欺诈风险从线下渠道向线上渗透的趋势,充分发挥金融IC卡芯片的安全优势,全面提升线上金融服务的安全性。
《通知》就下一步金融IC卡应用工作提出了具体时间表。自2015年4月1日起,各发卡银行新发行的金融IC卡应符合PBOC3.0规范;2015年底,110个金融IC卡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城市POS终端非接受理比例同比至少增加20个百分点;自2016年1月1日起,发卡银行、银行卡清算机构等开展的移动金融服务应以基于金融IC卡芯片的有卡交易方式为主。
《通知》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提高银行卡安全水平,切实保障金融服务信息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快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电子商务等便民利民领域的普及应用,有效满足社会大众对安全、便捷金融服务工具的需求,对我国金融普惠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