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各市银行业协会:
现将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银协发【2018】146号)、《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管理办法》(银协发【2018】14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及时转发文件并按文件要求认真执行。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并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国家级考试,根据《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01号)及《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银协发【2018】146号)规定,取得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自觉进行证书年检。
江苏省银行业协会联系人:瞿力华;电话/传真:025-83193282;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银协发〔2018〕146号 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186.08 KB)
附件2、银协发〔2018〕147号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管理办法(198.5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