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国银行业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2013年12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101号),决定将原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根据该制度规定,原“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更名为“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原通过考试取得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可在原文件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原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更名为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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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社部、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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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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