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进一步加大开发性金融加大对棚户区改造支持等工作,其中一些措施可圈可点。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李克强十分重视和关心的一项惠民工作。早在2005年,李克强在辽宁省委书记任上时,就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使很多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改善。2013年,李克强提出了5年完成1000万户棚户区改造计划。
计划是宏伟的,愿望是美好的。但是,如此庞大的工程,钱从哪里来?民生建设作为公共产品,应由在政府提供。但近年来,那些严重依靠“土地财政”的地方,财政收入捉襟见肘,恐怕难以拿出大量的资金。尽管中央强调加大对民生建设的投人,但很多建设计划未能如期完成。而1000万户棚户区改造,据测算至少需要投入2.5万亿。但这种投入,回报周期长,盈利前景也不明确,难以吸引社会资金。于是,资金来源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因此,开阔思路,创新方法,多方募集建设所需资金,成了棚户区改造计划能否顺利推进的首要问题。
还是那句话:钱不是万能的,没钱是万万不能的。在棚户区改造方面,的确也是如此。所以,必须抓住资金保障这个“牛鼻子”。这次会议提出,由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专门机构,实行单独核算,采取市场化方式发行住宅金融专项债券,向邮储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筹资,重点用于支持棚户区改造等建设。
这样的政策举措,最大的亮点在于明确提出将政策支持和市场机制有效结合,同时让“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
一方面,开发性金融可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和不足。国开行依托国家信用,运用“供血”作用,开辟一个来源稳定的融资渠道,保证棚户区改造等工作的的资金需要,并将成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这是国开行作为我国开发性金融主要力量彰显出的政策性角色和责任。国开行有着特殊的历史和定位,在协助政府落实公共政策、实现施政目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责无旁贷。这是国开行肩负的使命,也是商业性金融机构无法完成的任务。
这次国开行成立专门机构,对棚户区改造相关业务进行单独核算,有利于将这项带有明显政策性色彩的工作与一般信贷项目区分开来,独立运营,不以商业利益为最大目标,至少不以盈利为唯一目标。
一方面,还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这个作用,可体现在三个环节:
第一,在资金来源上,发行住宅金融专项债券应采取市场化手段。依托国家信用发行金融债券筹集大额资金,向来是国开行资金的主要来源,这次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也不例外。但这种发行,不能搞强行摊派,邮储银行、保险公司等投资者依据自身需要自主购买。
第二,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棚户区改造,是政府目标,是社会责任,但不是扶贫项目。国开行所使用的资金要能够保本增值,至少应实现“保本微利”,否则也难以为继。
第三,在资金投入上,要根据政府规划和居民需要,合理选择支持的项目,量力而行地制定的融资规模和还贷计划。很重要的一点是,要监督好资金的实际投向,确保资金真正用于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如果千方百计所筹措的资金转了一圈还是落入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那就“人艰不拆”了。
有一部分人总觉得四大银行高高在上,不像互联网金融公司时而装酷、时而卖萌那么亲切。其实,四大银行的网点遍布全国城乡,是再屌丝不过的金融服务机构。相比之下,国开行才是真正的“高富帅”。这家银行成立于1994年,原来是国务院直属的政策性金融机构,1998年之后逐步过渡为开发性金融机构,2007年在政策性银行中率先进行股份制改革,开始依靠市场机制自主经营。国开行不吸收公众的存款,没有面向社会的经营网点,老百姓知之甚少。从业务范围看,国开行主要通过开展中长期信贷与投资等金融业务,为国民经济重大中长期发展战略服务,也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相去甚远。但是近年来,国开行加大了向民生建设领域的投入,据说2013年就发放了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1060亿元,同比增长36%。这个数据的统计口径有待考证,但上千亿的投入,至少也说明,国开行开始悄悄地走近民生了,尽管很多人尚未感受到。我认为,下一步国开行还可以在就学、就医、住房和养老等民生领域扩大支持,加大投入,让开发性金融的力量更多地惠及到更广的地区和更多的百姓。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发展普惠金融”,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再次提及普惠金融等。但国内近几年的普惠金融,主要聚焦于小额信贷、微型金融、P2P网贷等少数领域和机构。其实,构建普惠金融体系需要各个层面不同机构的广泛参与,这其中包括了开发性金融机构,甚至还可以有商业性金融机构,如各种商业银行。
罗伯特·希勒在《金融与好的社会》中指出,要想让金融创造一个“好的社会”,应促进金融业民主化,让更多的人分享金融发展和金融创新带来的好处。国开行服务棚户区改造,进而打造中国版的“住房银行”,已经是迈出了一步,后面还有更长的路要走。
(本文作者介绍:银行从业者、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