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近期联合组织开展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评估。
根据《关于开展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此次评估对象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
评估方法则为国际清算银行支付结算体系委员会和国际证监会组织发布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披露框架与评估方法》。
据了解,此次评估工作包括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两个阶段。其中内部评估是指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根据《评估方法》,自行对制度建设、业务处理、系统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监测和评估,内部评估工作的完成时间为2014年1月底。而外部评估是指由央行和证监会组织成立专家组,对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外部评估工作的完成时间为2014年3月底。(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