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银行业内关于取消或放松存贷比考核的呼声,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8月31日在上海的一个论坛上表示,简单的存贷比指标在约束银行发展模式上依然可以发挥作用,但随着金融创新、金融脱媒等趋势,监管层也正在对存贷比指标本身以及对该指标的监管方式进行反思。
上述负责人同时表示,仍在对去年10月对外公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内部讨论,针对流动性覆盖率等诸多拟新引进的监管指标,细节均有待进一步明确,因此上述管理办法将在时机成熟时对外发布。
“不仅看指标达标”
所谓存贷比,简单说就是贷款和存款之比,目前监管部门要求存贷比不得超过75%。上述银监会负责人指出,存贷比指标保证了一家银行的关联性、复杂性得到控制,令整个银行业的风险传染性得到有效抑制。
“我见过一些银行本身存贷比很受约束,特别依赖同业短期融资来支撑其长期发展,由此带来很高的回报率,这类银行就向监管层提出存贷比要改,或者存贷比的指标不科学,但这类银行往往并不承认自身的发展模式存在很高的流动性风险,这是我们发现的最可怕的问题。”上述负责人强调,监管层对存贷比指标的考核已经不再是简单粗暴地看监管指标,达标了就万事大吉,不达标就采取措施,“不仅要看指标的高低,还要看银行自身的管理能力。”
上述负责人指出,目前,监管层常规收集的商业银行日常流动性风险考核指标中,除存贷比外,包括流动性比率、超额备付率、核心负债依存度、缺口率、负债集中度等指标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下一步将引入巴塞尔委员会新提出的流动性监管指标——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
所谓流动性覆盖率(LCR),指的是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与未来30日现金净流出量的比率。旨在确保商业银行在设定的严重流动性压力情景下,能够保持充足的、无变现障碍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并通过变现这些资产来满足未来30日的流动性需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不低于100%。
净稳定资金比例 (NFSR)是指可用的稳定资金与所需的稳定资金的比率。旨在引导商业银行减少资金运用与资金来源的期限错配,增加长期稳定资金来源,满足各类表内外业务对稳定资金的需求。商业银行的净稳定资金比例应当不低于100%。
国际规则或再生变
但上述负责人也坦言,“如果单纯靠新指标也可能遇到新的挑战。”
据了解,在今年年末或者明年巴塞尔委员会关于流动性覆盖率可能还会有重大调整,考虑到国际规则的稳定性和适用性,以及新指标的复杂性和可变因素,可能会采取新旧指标综合全面地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进行监管。
具体到国内层面,在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逐项待解问题中,是否应将商业银行存放在央行大量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纳入流动性覆盖率指标的优质流动性资产也争议颇大。
根据征求意见稿,优质流动性资产应具有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易于定价且价值平稳、与高风险资产的低相关性、在广泛认可的发达市场中交易、具有活跃且具规模的市场、具有负责任的做市商、存在多元化的买卖方,市场集中度低等特征,即使在严重的压力情景下,无论通过出售还是抵押融资的方式,优质流动资产仍应保持良好的产生流动性的能力。但目前,监管层采取审慎原则仅把超额存款准备金部分纳入流动性覆盖率的优质资产,而商业银行则希望可以按一定方式将法定存款准备金有效地纳入统计口径,以降低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达标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