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0日电 (记者田俊荣)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网络渠道发起的线上收单业务与传统线下收单业务一并纳入监管,要求从事收单业务的各类市场主体遵循相同的监管标准,履行同等风险管理责任。
《办法》规定收单机构应通过协议要求其特约商户不得歧视或拒绝同一银行卡清算品牌的不同发卡银行的持卡人,确保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品牌卡在其清算网络内的通用性,使持卡人可自愿、平等地使用银行卡。
《办法》还规定,不得向持卡人转嫁刷卡手续费,收单机构不得向持卡人转嫁特约商户应承担的刷卡手续费,且应通过协议要求其特约商户不得因持卡人使用银行卡而向其收取或变相收取附加费用,或降低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