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中旬,宁波银行苏州分行结合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各网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各部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公众教育效果,达到了普及金融知识、提高消费者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目的。其形式是:一是抓好网点宣传主阵地。各网点均在营业大厅设立咨询服务台,设专人为客户讲解银行产品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等;辖内9个网点、100余名员工参与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折页、单页800余份,接受咨询400余人次,覆盖客户1200余人,达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二是做好投诉咨询处理工作。根据新消法的重点修改内容,我行制定《工作提示》和《宣传手册》,对内部员工进行系统的新消法普及宣传教育活动,使“安全权、知悉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受教育权”等6项消费者权利真正深入人心;三是创新宣传方式方法。除了利用传统的宣传手段外,我行还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众宣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通过微博、短信平台、微信群等新式交流工具向客户发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传信息。通过一系列创新高效、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