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会员行合作,防范和化解资金链、担保链断裂风险和企业集群风险,促进银行业和实体经济实现稳健发展,连云港市银行业协会在充分调研协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尽职调查指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和连云港银监分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银行业企业授信总额联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了《连云港市银行业对特定客户实施授信总额联合管理的约定》,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组织会员单位进行了签约。约定从协同合作、牵头行与参与行责任分工和要求、联席会议制度、授信后风险管理、违约制裁、监督管理等十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